房地产企业营改增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自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后,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的营改增工作正式拉开序幕。2016年7月4日,中国财政部会计司起草了财办会[2016]27号《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就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范问题广泛征求意见。笔者作为一名房地产企业财务从业者,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后,结合所在公司及同业的相关做法,就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后的会计处理问题总结了一些心得,以供大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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