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1998年10月27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的委托,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修正案(草案)》作如下说明: 我国现行道路维护建设和车辆管理方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下统称收费),对于缓解我国交通瓶颈状况,促进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相关事业发展,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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