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拆迁补偿节税措施探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拆迁补偿回迁户有三种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根据国税函〔2010〕2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的规定: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该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现就前两种方式进行补偿所涉及的税收问题简要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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