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招投标的若干建议
自1988年我国开始进行建设监理制度试点以来,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从无到有、制度不断完善。我国的建设工程交易市场从无形到有形,建设工程交易市场主体明晰、建设程序逐渐规范化、系统化,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但是,监理工程招投标的工作中依旧存在着种种问题,阻碍着建设工程市场的进一步有序发展。本文将从市场的三大主体:行政监管部门、建设方(即招标主体)以及监理(即投标主体)三个部分的内容进行阐述与分析,提出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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