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铁路运输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若干思考
十七大报告在论述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时,提出要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这是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的必由之路.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已经开始进行,铁路建设、运输、运输设备制造和多元经营等领域已向国内非公有资本开放.但整个行业的政企、政资尚未分开,部分股份制试点企业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需要进一步完善,笔者据此若干思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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