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报送工作
上海市城档办于1999年1月28日以沪城档办(1999)第001号文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报送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市的建设工程项目要按照本市城建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于1998年12月9日以沪规综(98)第820号文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管理的规定》的要求办理。上海市规划管理局在(98)第820号文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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