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关于明确修改后的<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执行中相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正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宁政办发[2003]159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规划局拟定的《关于明确修改后的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执行中相关问题的意见》转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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