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宅电梯 大修、更新改造费用由开发商埋单
2005年11月15日,从南京市有关部门获悉,该市各住宅小区电梯的维保和更新费用收管新办法已进人立法程序,将于今年年内出台。新办法规定电梯的大修、更新改造费用从原来的维修基金中单独列出,同时规定此费用改由相关的开发企业提前“埋单”,额度初步拟定在总房款的6‰。已经缴过物业维修基金的老房子的业主将来更新电梯时,还按现行的办法进行。至于房改房,目前仍没定论,相关部门正在争取让产权单位支付一定费用,以减轻业主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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