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集中开展石棉开采与选矿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监总安健函[2014]132号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尘肺病防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集中开展石棉开采与选矿企业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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