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今年1月,财政部下发《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将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预制件列入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纳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持范围。新疆自治区墙改办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工作,通过开展调研,征求相关专家及企业的意见,将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考核表按照不同产品进行分类,制定了《预拌混凝土认定考核表》、《预拌砂浆考核表》、《墙体附着材料产品认定考核表》。同时,还修改充实了砖、砌块、板材类认定考核表,将烧结制品企业能源消耗限额内容列入考核表中。4月5日,自治区墙改办发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