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确立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制制度
《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在全国首次在地方性法规中确立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制制度,对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或者地下水水位接近控制指标的行政区域,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对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或者地下水水位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控制指标的行政区域,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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