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禁用烧结粘土制品和水泥基无机保温砂浆系统
本刊讯 近日,上海市住建委公布《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材料目录(第四批)》,包括烧结制品和水泥基无机保温砂浆系统等14种建材被禁止或限制使用.烧结粘土制品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保留建筑的修缮工程除外)中使用,水泥基无机保温砂浆系统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使用.2018年5月1日前未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的相关项目,均应当严格执行.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