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重奖黏土砖瓦窑厂整治先进市县:复垦窑厂占地1000亩 奖励用地指标100亩
每复垦已拆除窑厂占地1000亩,奖励2008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0亩;全部拆除辖区内黏土砖瓦窑厂,奖励100万元以上的专项复垦资金。4月18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奖励政策,将对在2008年6月30日之前,全部拆除辖区内黏土砖瓦窑厂的省辖市和县(市、区)进行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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