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北京金源鸿大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北京市海淀区世纪城时,在6区6号楼一层设计并建造建筑面积为199平方米的5号锅炉房,其中的燃气热水锅炉多达18台.6号楼的业主入住后发现锅炉房设在本楼内,均对此极为不满,他们认为18台锅炉给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因此,多次与开发商协商,强烈要求将锅炉房迁出居民住宅.而开发商持有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海淀消防监督处颁发的,明文同意世纪城1至5号锅炉房的建设位置和通过对5个锅炉房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标准的审核,认为为6栋高层楼房供暖、供热的5号锅炉房不存在消防隐患,可以继续在楼内运转使用.2004年3月,北京润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受世纪城业主的委托,向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海淀消防监督处申请纠正5号锅炉房的安装建设位置.海淀消防监督处在2004年4月13日的答复中称,该锅炉房的布置没有错误,符合的相关规定.业主对此解释难以接受,毕先生等23名业主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