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生效合同制度之存废及其过渡性安排研究
行政审批生效合同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很多问题,其中关键的问题是报批义务的性质以及违反报批义务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学界对此有较大的争论。目前的研究集中在解释论的范围,这就造成了研究的局限性。因为,如果立法本身存在重大问题,纯粹运用解释论是难以奏效的,应结合目前国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从立法论的角度重新审视这一制度。首先分析该制度的立法和研究现状,其次研究该制度的存废问题,最后对该制度废除前做出过渡性安排,实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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