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苏水规[2013]2号2013年7月12日各市水利(务)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水利(务)局,厅直各有关单位:为了保证省水利厅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有关政策相一致,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执行力,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令第54号)有关规定,省水利厅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经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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