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安全门人为非正常开启的刑事责任分析

飞机安全门人为非正常开启的刑事责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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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202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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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简介
日前,我国首例对旅客擅自打开飞机安全门追究刑事责任案开庭审理。2015年2月12日,被告人朴某在延吉朝阳川机场乘坐韩亚航空02352航班由延吉飞往仁川,在飞机推出滑行过程中擅自将飞机前左侧应急舱门打开,导致应急滑梯弹出,航班延误近4个小时,造成韩亚航空公司损失共计人民币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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