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未系安全带.受到伤害需担责
案例 某日,路某搭乘董某驾驶的汽车到外地办事,因路某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在上高速公路时.董某曾两次提示路某系好安全带,路某虽然系了一会儿安全带,但觉得有些束缚,便解了下来。在一个拐弯处超车时,因董某车速过快,操作失控,撞向路边的护栏。车辆巨大的惯性将路某从前车窗抛了出去.虽经医院抢救路某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却伤势严重。经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勘查认定,董某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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