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对59家水泥企业实施排污许可管理
新疆环保厅下发《关于开展钢铁水泥工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称:根据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要求,新疆环保厅将组织开展全区水泥工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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