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对华H型钢作出反倾销初裁
2017年3月22日,越南工贸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包括香港地区)的H型钢作出反倾销初裁:裁定对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征收税率29.40%的临时反倾销税;对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征收税率2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对其他中国涉案出口商或生产商征收税率36.33%的临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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