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三)》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做好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动态维护,满足建设各方主体计价需要,我们研究制定了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三)〔以下简称综合解释(三)〕,现予以颁发,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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