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挥标准造价作用助推建筑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47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计价市场行为,深化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和招投标改革,维护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现就发挥标准造价作用助推建筑业做优做强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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