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用《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经研究,《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试行办法》(惠市住建〔2021〕195号)延用至2027年1月24日。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