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强化“四个体系”推进城市更新行动
浙江深入贯彻《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通过强化组织推进、项目谋划、示范引领和支撑保障四大体系,推动城市更新提质增效。重点推进老旧小区、城中村、老旧厂区等改造,促进片区化、集成化更新,激发多元参与,完善政策与金融支持,打造高质量城市更新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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