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强化落实“先查验后交付”制度保障新房交付满意度 持续提升住宅质量品质
近期,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施行《关于在自治区新建住宅工程中强化落实“先查验后交付”制度的通知》,要求在2025年11月1日后组织开展分户验收的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实施“先查验后交付”制度,让购房业主从买房到收房,全过程了解房屋质量状况,业主也可自愿引入验房师参与住宅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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