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迎来调整,优化营商环境
2025年12月26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暂停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12月29日起,全面暂停相关信用评价工作。这一举措并非临时起意,而是天津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背景下作出的重要制度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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