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XX 10/2006
政策
ZhengCe
关于2006 年度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及
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标造函[2006]64 号
各有关注册机构:
根据《 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75 号) 的有关规定 , 现就 2006 年度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及有关工作通
知如下 :
一、续期注册范围
截止 2006 年 底 , 注 册 有 效时 间 到
期的造价工程师 , 应按照有关规定 , 办
理 2006 年度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
二、申请方式
2006 年度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工
作采用网上申请注册的方式 , 申请人
应 登 陆“ 中 国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信 息 网 ”
( www.ccost.com) , 进 入“ 造 价 工 程 师
注册管理系统”办理网上登记注册。
三、续期注册申报程序
1.申请人进入“ 造价工程师注册管
理系统”选择“ 续期注册”部分 , 将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