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现代民法一项重要的不动产所有权形式。首先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传统“三元论”理论为基础,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管理权与成员权的概念以比较分析的方法进行分析,论证了新“三元论”修正的必要性和管理权概念较成员权概念的优越性。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