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基建 /3)190-2014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行为,持续提升国家电
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
范》等法律法规、规程规范,以及公司基建管理有关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输变电工程监理管理是指公司各级单位
基建管理部门依据合同约定对参与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进行的管
理,以及对所属监理企业实施的专业管理。
第三条 公司按照管理范围分级集中招标选择输变电工程建
设监理单位,通过监理合同授予监理权限,确保公平、独立、诚
信、科学地开展监理工作,以维护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 35 千伏及以上输变
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 10 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的监理
管理,其他工程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