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一、总则
1、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
安全,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适用于生产
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
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
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术语
1、报警区域 Alarm Zone 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
划分的单元。
2、探测区域 Detection Zone 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3、保护面积 Monitoring Area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
4、安装间距 Spacing 两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