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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基本规定
1. 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以及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按
不同等级进行设防,并应符合下表要求。
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GB50207-2002 规范表 3.0.1)
项目
屋面防水等级
Ⅰ Ⅱ Ⅲ Ⅳ
建筑物类别
特别重要或对防水有特殊
要求的建筑
重要的建筑和高层
建筑
一般的建筑 非永久性的建筑
防水层合理
使用年限
25年 15年 10年 5年
防水层选用
材料
宜选用合成高分子防水卷
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
卷材、金属板材、合成高
分子防水涂料、细石混凝
土等材料
宜选用高聚物改性
沥青防水卷材、合
成高分子防水卷
材、金属板材、合
成高分子防水涂
料、高聚物改性沥
青防水涂料、细石
混凝土、平瓦、油
毡瓦等材料
宜选用三毡四油沥
青防水卷材、高聚
物改性沥青防水卷
材、合成高分子防
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