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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风力发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A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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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华 电 集 团 公 司
2012 年 1 月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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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风力发电工程设计管理工作,落实《中国华
电集团公司风电项目设计管理程序(试行) 》的有关要求,统一
集团公司所属风电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原则、内容及深度
要求,保障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四大控制目标的
实现,依据国家、行业和相关法律及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集团公司风力发电工程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组织
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的内容、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初步设计报告由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 控股公司所属或
管理的国内陆上新建或扩建风电场工程,其他风电工程可参照
执行。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单机容量 850kW 及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