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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政府采购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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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基本概念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
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
程和服务的行为。
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和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
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
租赁、委托、雇用等。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使用需
要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款、贷款等的采购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
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构筑物和建筑物新建、改建、扩建、装修、
拆除、修缮,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
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
等。
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