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
2、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 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编 号 03-C2-010
表 C2-1
工程名称 *** 交底日期 2010-10-28
施工单位 *** 分项工程名称 楼地面做法
交底提要 住宅及公共部分楼地面做法
交底内容:
一、设计要求:
本工程楼地面做法按照建设单位要求,楼地面为水泥砂浆压光(卫生间除外) 。
二、材料要求
2.1 水泥: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 32.5 级普通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复试报告。
2.2 砂:粗砂,粒径均匀,含泥量不大于 3%,且不含杂质,有出厂质量证明和复试报告。
2.3 陶粒:粒径 5~15mm,密度为 630~700kg/m
3
,吸水率 16%~17%(干燥状态下 1h 计),粒径
小于 5mm 或大于 15mm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