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定额作为我省城镇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进行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依据。我厅原《关于发布甘肃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等四套定额的通知》(甘建价[2005] 467号)中的《甘肃省市政工程量消耗定额》DBJD25-25-2005及其补充定额和相应解释说明停止执行。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