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防水混凝土施工工艺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防水等级为 1-4 级的地下整体混凝土结构。不适用于环境温度高于 80℃或
处于耐侵蚀系数小于 0.8 的侵蚀性介质中使用的地下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水泥:按设计要求范围,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32.5 级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或矿渣硅酸盐水泥,严禁使用过期、受潮、变质的水泥。
2.1.2 砂:宜用中砂,含泥量不得大于 3.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 1.0%。
2.1.3 碎石或卵石:粒径宜为 5-40mm,含泥量不大于 1%,泥块含量不得大于 0.5%。
2.1.4 水:不含有毒物质洁净水。
2.1.5 —92),其掺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的规定, 与其它外加剂混合使用时, 应经试验试配
后使用。
2.1.6 主要机具: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