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材料运输及储存安全技术交底
主送单位 交底日期
工程名称 根据图号
1、爆破材料的运输安全要求
(1) 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禁止接近明火、蒸气、高温、电源、磁场以及易燃危险品。
如遇中途停车,必须离开民房、桥梁、铁路 200m以上。
(2) 不同性质的炸药、雷管、传爆线、导爆管等均不得在同一车辆、车厢内装运。
(3) 用汽车运输时,车厢内应清洁,不得放有铁器,装卸不得超过容许载重量的 2/3,
车速不许超过 20km/h。
(4) 运输爆破材料应使用专车,不得使用自卸汽车、拖车等不合要求的车辆运输,如用
柴油车运输时,应有防止产生静电火花的措施。
(5) 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其相互间的最小距离,在平坦道路上,汽车 50m,人力车 5m;
在上、下山坡路上,汽车 500m,人力车 l0m。
(6) 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应遮盖、捆紧,雨雪天运输时,必须做好防雨防滑等措施。
同时必须要有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