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版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
(2001版)
一、总则
1 、为继续贯彻火电建设达标投产的总体要求, 巩固达标成果, 进一步促进达标
投产工作持续、健康地开展,严格规范、量化考核标准,稳步提高火电机组的建设
质量和整体移交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结合电力建设的新形势,在原电力部颁
发的《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 (1998 版)》的基础上,制订本标准。
2 、本标准为国家电力公司标准, 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系统控股工程的单机容量
300MW及以上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火电机组,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3 、达标考核必须以国家、 电力行业和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有关火电建设的现行
标准、规程以及项目批准的有关文件、设计资料、合同等为主要依据,在工程建设
的全过程中,所有参建单位都必须坚持“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原则,
认真贯彻本标准。严禁以达标为名提高装饰和建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