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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 北京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框架协议
全称: 2010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办公设备、空
调设备)框架协议
甲方:北京市石景山区财政局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 167号 邮政编码: 100043
法定代表人:刘亚泉
乙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甲方就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2009-2010 办公设备、空调
设备协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BGPC-G09036)招标结果,依据
“市、区资源共享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的规
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署本框架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确定
最终采购的产品、配臵、数量和相关服务的内容。
2. 甲方有权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 本框架协议等文件文本对乙方
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