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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北京市昌平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框架协议
甲方: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东环路中段 邮政编码: 102200
法定代表人:刘华
乙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甲方就北京市市级预算单位 2008- 2009办公设备、空调
设备协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BGPC-G08031)(以下简称本
项目)的中标结果,本着市区共享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署本
框架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为完成网上的政府采购交易,甲方为乙方提供政府采购平
台,并负责网上采购平台的管理。
2.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确定最终采购的产品、配臵、数量和相关服务的内容。
3. 甲方有权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本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