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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文件
铁建设〔 2010〕163号
关于重新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
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 (筹备组 ):
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发给
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1.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修订后的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不
得扩大甲供甲控物资设备范围。
2. 甲控物资设备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招标采购。 各铁路局在
对物资设备供应厂商的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信誉等方面
进行考核的基础上,提出甲控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范围,报铁道
部物资管理办公室。铁道部物资管理办公室应根据铁路局提供资
料、物资设备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和新的物资设备供应商申请,
建立甲控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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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控物资设备由施工单位组织招标采购并签订合同,采购
合同送建设单位备案。建设单位对甲控物资设备招标程序、是否
为合格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