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7.1.自觉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的规定
7.1.1.自觉遵守工程所在地关于承包工程所需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在本地从事承包工作的资格。
7.1.2. 自行负责完成本系统必须的或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批文、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7.1.3.自觉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发送业主方的所有关于本工程施工现场的任何意见及通知。
7.2.加强文明施工管理
7.2.1.自觉接受业主及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检查,并遵照其指示工作。
7.2.2.积极与本工程土建、内外装修及其他专业施工分包单位的协作配合,并对接口单位完成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保护。
7.2.3.自觉保持现场整洁、有序。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垃圾,遵照业主要求拆除临时设施,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运出现场。
7.2.4.公司会根据工地场容规定要求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