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静置设备制作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是以施工企业所属的设备制造厂的加工条件为基础编制的。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碳钢、低合金钢、不锈钢I、II类金属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整体、分段、分片制作,以及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人孔、手孔、接管、鞍座、支座、地脚螺栓、设备法兰等的制作与装配。
三、本章定额内的容器、塔器、热交换器制作主体项目均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容:
1.接管、人孔、手孔、鞍座、支座的制作与装配;
2.各种角钢圈、支承圈及加固圈的煨制;
3.地脚螺栓制作;
4.胎具的制作、安装与拆除;
5.设备附设的梯子、平台、栏杆、扶手的制作安装;
6.压力试验与无损探伤检验;
7.预热、后热与整体热处理;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