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通过对工程施工控制,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保证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控制。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组织各项目部开展工程施工控制工作,协调处理有关的重要事项。
3.2项目部是工程部的派出机构,代表工程部实施对工程施工的控制,负责对项目的施工进行综合协调。
4.控制程序
4.1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工作
4.1.1项目部依据《工程监理控制程序》的规定,审查监理单位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4.1.2项目部在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方案经过其法定代表人签署后,组织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填写“施工组织方案审查记录”,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4.1.2.1施工计划安排是否符合要求;
4.1.2.2施工部署、施工方法是否切实可行;
4.1.2.3施工平面布置的合理性;
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