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深圳市中航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由乙方承担华立天地豪园玻璃幕墙、大白玻工程的制作及安装。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同意就本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内容:
1、 工程承包内容: 257平方米玻璃幕墙,350平方米大白玻制作、安装等,并负责幕墙上、下收口处理、防火隔断、清洁及最终验收交付使用。
2、乙方对以上内容实行制作、加工、安装承包,包质量。
二、 工程总价及数量:
1、 乙方承包该工程的制作及安装,
其中:257平方米玻璃幕墙的单价为:65元/平方米;
350平方米大白玻的单价为: 50元/平方米;
合同总价为:34205元人民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