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淮北矿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补充规定
根据《安徽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
细则》及《淮北矿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
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季度达标否决条件
(一)生产(基建)矿井
1.发生死亡事故。
2.发生 2 起及以上重伤事故。
3.发生 2 起及以上重大非人身事故(包括瓦斯高值超限) 。
4.发生煤与瓦斯动力现象等重大涉险事故。
5.全矿井责任掉电超过 10分钟。
(二)地面生产单位(包括矿井综合利用电厂)
1.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
2.发生重大责任设备事故或火灾事故。
3.电厂非计划停运次数超过 2次及以上。
(三)救护消防大队
1、达不到国家、省特级质量标准化矿山救护队。
2、达不到集团公司矿山救护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硬性指标规
定要求。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方式及计分办法
(一)检查方式
采取业务处室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