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广西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
(桂办发〔 2011〕62号)
各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党委和自
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
《广西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党委、自治
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 7 月 27日
广西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
府关于开展城乡风貌改造的若干意见》 (桂发〔 2011〕22号)精
神,为确保我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有效开展,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具体工作内容
(一)城乡风貌改造的范围。城乡风貌改造范围覆盖全区城
乡,具体包括各市、县(市、区) 、乡镇,以及沿我区主要交通
干道(含高速公路、二级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