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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
维保单位:
签订日期: 2015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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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甲方) 吉林省惠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安全监督管理
办法》、《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所在地址:
序号 维保地点 电梯制造单位名称 层站 台数 单台(元) 合计(元)
合计: 大写: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间正常情况下(不
包括故障时)维保的时间频次不得少于附件一所定。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
当于期限届满 15 日前重新签订合同。(不续签的,使用管理单位也应在合同终止前与其
他维保单位订立合同)
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