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州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原则
2016 年市财政安排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补助资金 600 万
元。要求土壤侵蚀模数相对较高的村庄或小流域经治理后, 水土
流失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优先考虑水土流失面积大、分布集中、
对群众生产和生活影响较大的治理项目; 原则上应重点安排水土
保持生态村、 生态清洁型小流域、 坡耕地茶果园水土保持综合整
治以及水源地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二、申报内容及补助标准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封禁、造林、补植、种草、生态修复等生
物措施;防洪沟、拦沙坝、坡改梯、引水渠、蓄水池、机耕道路、
生态护岸护坡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申报项目包含以下类型:
(一)水土保持生态村: 根据生态村的建设需要, 结合水土保
持治理的要求,以村为单位,每个县(市)区申报 1-2 个,拟补助
资金 20万元 /个。
(二)生态清洁型小流域:以生态护岸措施为主(约 1-2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