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脚手架及承重平台
4.8.1 通用规定
1 脚手架搭、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对脚手架搭
拆单位有资质要求时,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2 脚手架搭拆作业人员应无妨碍所从事工作的生理缺陷和禁忌症。非专业工种人员不
得搭、拆脚手架。搭设脚手架时作业人员应挂好安全带,穿防滑鞋,递杆、撑杆作业人员应
密切配合。
3 脚手架搭拆应有经过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脚手架载荷一般不超过
270kg/ ㎡。承重平台、特殊形式脚手架或设计载荷大于 270kg/ ㎡时应进行设计、载荷计算,
计算时宜附图说明。
4 特殊脚手架和承重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国家现行标准进行受力计算并设计。在
建(构)筑物上搭设脚手架、承重平台应验算建(构)筑物的强度。
5 超高、超重、大跨度的脚手架搭拆措施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6 脚手架不得钢、木、竹混搭,不同外径的钢管